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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/中国法制出版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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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设置4: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消防监督检查规定,首印两万,加印两万(报废1.7万),2008年推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、消防监督检查规定、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三法合一,首印三万,加印四万(报废2.2万)。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》于2009年4月3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7号发布,根据2012年7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0号公布的《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》全面修订。
  • 附注提要
   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消防监督检查规定,首印两万,加印两万(报废1.7万),2008年推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、消防监督检查规定、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三法合一,首印三万,加印四万(报废2.2万)。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》于2009年4月3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7号发布,根据2012年7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0号公布的《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》全面修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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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 D922.1/5632 KT3154016 KT28 经开区分馆 入藏 借阅 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