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:设置1:设置2:设置3:设置4:本书以十六至十九世纪欧洲法学思想的演进为背景,以近代欧洲民法史上最有影响力的法学家的民法思想为中心,分别阐述人文主义法学、自然法学、历史主义法学对欧洲民法的形成与发展以及对民法典的历史影响。在此基础上,概括出近代欧洲民法是以主观权利论、自由意志论和概念体系化为其总体的思想特征。
附注提要
本书以十六至十九世纪欧洲法学思想的演进为背景,以近代欧洲民法史上最有影响力的法学家的民法思想为中心,分别阐述人文主义法学、自然法学、历史主义法学对欧洲民法的形成与发展以及对民法典的历史影响。在此基础上,概括出近代欧洲民法是以主观权利论、自由意志论和概念体系化为其总体的思想特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