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:设置1:设置2:设置3:设置4:本书以制度经济学、法经济学为主要理论依据,总结每一年度宏观调控部门、经济综合部门、央行、三大监管部门针对国债、企业债、可转债、基金、期货、保险、企业年金、信托、银行服务等金融子市场发布的监管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评价其实际效果,按照制度分析的内在逻辑,分别讨论了货币政策/外汇制度、市场准入/退出制度、风险管控制度、资产管理制度等主要金融制度的创新线索和框架,剖析制度安排创新性的基本机理和动力。
附注提要
本书以制度经济学、法经济学为主要理论依据,总结每一年度宏观调控部门、经济综合部门、央行、三大监管部门针对国债、企业债、可转债、基金、期货、保险、企业年金、信托、银行服务等金融子市场发布的监管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评价其实际效果,按照制度分析的内在逻辑,分别讨论了货币政策/外汇制度、市场准入/退出制度、风险管控制度、资产管理制度等主要金融制度的创新线索和框架,剖析制度安排创新性的基本机理和动力。